【基金会动态】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批安徽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者:校友网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27

12月30日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安徽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皖财税法〔2024〕1419号),黄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位列其中。

 

这标志着企业或个人通过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可以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税收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下一步,学校将做好社会组织等级申报评估工作,不断夯实基金会平台建设,积极投身于教育公益事业,为促进学校为加快建成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撰稿:马英浩  审核:廖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