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进一步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教育部第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安徽省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经我院9月3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正式设立“黄山学院内部审计室”(正科级),负责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并聘任:郑名球同志为黄山学院内部审计室主任,汪进团同志为黄山学院内部审计室副主任科员。在此之前,我院还聘请了5名兼职内部审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