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5-04-08浏览次数:302

9月29日下午,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党委中心组成员全文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党委书记汪良发传达了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党委副书记李家祥就《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行了传达。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汪家庚同志首先领读了《决定》全文。《决定》约1万7千字,共分九个部分。《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总结党执政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我们党治国理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
  党委书记汪良发就9月25日召开的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汪良发在简要传达介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的概况后,就省委提出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提纲》有关内容进行了宣讲,并就省委书记王太华在省委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王太华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正确认识我省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结合安徽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水平;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汪良发最后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一个长期过程,全院上下要通过深入学习,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党委副书记李家祥传达了《通知》精神,并指出,院党委将遵照《通知》要求,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进一步部署和安排。
  中心组学习结束后,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姚邦藻对我院招生补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十一”长假期间的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以及长假后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副院长徐成钢就收费工作规范化、学生欠费催缴工作以及长假期间的食堂、公寓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各系抓紧落实。
  党委副书记李家祥主持学习会议。(夏广平)